当事人 |
长沙和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有智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104民初10375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长沙有智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长沙和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104民初103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