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邓丽,龚兴漫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8民初11268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龚兴漫:本院受理的原告邓丽诉被告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108民初112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原告租金9000元及押金1000元,合计10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