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广州粵有研矿物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 ,重庆扬帆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力帆矿产品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宝盈商贸有限公司 ,彭州市芯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82民初1790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重庆扬帆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力帆矿产品有限公司、彭州市芯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川0182民初1790号原告广州粵有研矿物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攀枝花市宝盈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