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于**,刘*,刘**, 沈阳华新联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路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02民初12474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于**(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沈阳华新联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0647486085):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路支行诉刘*、刘**及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辽0102民初12474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1份及副本1份,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