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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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宁民终334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芜湖达鼎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芜湖万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百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宁民终334号上诉人武安市广森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合肥凯纳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芜湖达鼎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芜湖万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安市宝荣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宁国市博汇贸易有限公司、安徽百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宁民终3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