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刘某某,杨某, 抚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某某、杨某:本院受理申请人抚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杨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委托辽宁荣邦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新抚区中和路永发房地产开发南小2号楼,房产证号100083802号,面积155平方米的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总价82.398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自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七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估价报告有异议,自送达期满后十日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