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岳某某, 营口临潼维宁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8民终264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岳某某:本院受理上诉人营口临潼维宁科技有限公司与岳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8民终26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