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京丰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辽01民初3450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辽宁京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2021)辽01民初3450号,原告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诉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