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 |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盛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 案号 | (2021)辽01民初3384号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内容 | 沈阳盛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了(2021)辽01民初3384号,原告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诉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