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充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兖蒙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圣鲁煤炭有限公司梁山县华辰保险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乐普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宜兴市邦畅贸易有限公司包头市鑫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银杭煤化工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宁民终534号
案由
票据追索权纠纷
公告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内容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梁山县华辰保险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圣鲁煤炭有限公司、内蒙古兖蒙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鑫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宜兴市邦畅贸易有限公司、乐普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乌海市银杭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宁民终534号上诉人鄂尔多斯市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充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梁山县华辰保险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圣鲁煤炭有限公司、内蒙古兖蒙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鑫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宜兴市邦畅贸易有限公司、乐普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乌海市银杭煤化工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案件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等诉讼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2-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