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彭某某,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1302民初5328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彭某某: 本院受理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湘1302民初5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