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李某某, 沈阳铸盈药业有限公司 ,沈阳于洪阳光医院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02执异791号 |
案由 |
其他执行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某某:本院受理执行申请执行人沈阳铸盈药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于洪阳光医院追加被执行人案,案号:(2021)辽0102执异791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 |
刊登日期 |
2021-1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