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蔡某,第三人-王某, 沈阳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11民初1851号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某:本院受理原告蔡某与被告沈阳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第三人王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1民初18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