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吴春芳,抚顺金橙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国吉华,丁延春, 抚顺顺城抚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抚顺淏龙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抚顺神洲源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辽0411民初2075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春芳(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抚顺顺城抚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抚顺金橙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抚顺神洲源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抚顺淏龙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国吉华、丁延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辽0411民初20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