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第三人-山东海天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国华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煤炭勘察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泰山煤炭技术研究院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山东泰山煤炭技术研究院:本院受理原告宁夏煤炭勘察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国华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泰山煤炭技术研究院、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山东海天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上诉状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