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有某某某, 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宁波市翔祥贸易有限公司江西厦工机械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晋江兴华机械有限公司福建易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晋江贝荣贸易有限公司晋江北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春山贸易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宁民终457号
案由
票据追索权纠纷
公告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内容
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某某某、宁波市翔祥贸易有某某某、宁波江北春山贸易有某某某、晋江兴华机械有某某某、晋江贝荣贸易有某某某、晋江北信供应链管理有某某某、福建易安信息技术有某某某:本院受理(2021)宁民终457号上诉人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某某某与被上诉人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某某某及原审被告厦工机械(焦作)有某某某、宝塔能源化工有某某某、晋江兴华机械有某某某、晋江贝荣贸易有某某某、晋江北信供应链管理有某某某、福建易安信息技术有某某某、江西厦工机械有某某某、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某某某、宝塔石化集团有某某某、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某某某、宁波市翔祥贸易有某某某、宁波江北春山贸易有某某某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案件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等诉讼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2-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