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湖南怀化市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怀化市安江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楷晟纺织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1281民初1530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州市楷晟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湖南怀化市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1281民初1530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广州市楷晟纺织品有限公司所欠原告湖南怀化市安江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货款2118005.41元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2118005.41元为本金按年利率4.75%从2018年12月12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还清时止),限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付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