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临沂市曦予建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802民催18号 |
案由 |
票据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1年7月27日受理了申请人临沂市曦予建材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一案的公示催告申请,已依法予以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2021年10月27日依法作出(2021)辽0802民催18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