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东莞市长安今宇高尔夫球场俱乐部有限公司,廖翊畅, 北京联华星河实业有限公司 ,东莞市联华集团有限公司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民终32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联华星河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联华集团有限公司、廖翊畅:本院受理上诉人东莞市长安今宇高尔夫球场俱乐部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原审被告:北京联华星河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联华集团有限公司、廖翊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民终321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