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沈阳劳动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王金泽, 本溪华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世纪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辽宁建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辽0114民初字第1324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阳劳动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辽宁建盛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与本溪华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王金泽、沈阳世纪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辽宁建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就(2020)辽0114民初字第1324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