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邓玲鸥, 长沙贵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121民初8938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邓玲鸥: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诉你及长沙贵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121民初8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