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苏玲,陈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105民初800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杰:原告苏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湘0105民初80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摘要】:一、被告陈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苏玲偿还借款51 700元;二、驳回原告苏玲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76元,减半收取计588元,公告费300元,共计888元,由被告陈杰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