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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淮安市平安架业有限公司
泰州市旭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江苏翔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安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0185元,由上诉人淮安市平安架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3-13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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