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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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黔0602执680号 向X: 关于你犯危险驾驶罪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2021)黔0602刑初48号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向X缴纳罚金5000元的义务。经本院执行,现被执行人向凯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2021)黔0602执680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日期 | 2021-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