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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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苏州信伟电器有限公司 余姚永联电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281执4494号 申请执行人:余姚永联电业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421960656。 法定代表人:刘春红,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狄卿,余姚市舜水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执行人:苏州信伟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长安路299号1号厂房一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47T。 法定代表人:陈光巧,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余姚永联电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州信伟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审案号为(2019)浙0281民初7043号,执行案号为(2019)浙0281执4494号),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