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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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坐落于厦门市海沧区兴港二里104号14号楼511室、厦门市海沧区兴港二里105号14号楼514室、厦门市海沧区兴港二里105号14号楼515室、厦门市海沧区兴港二里300号27号楼602室的四套房产的查封; 二、解除对***、***名下两套坐落于厦门市海沧区兴港一里224号301室及厦门市海沧区兴港一里249号301室的房产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7-07-12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