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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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玉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无锡一撒得富复合肥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无锡一撒得富复合肥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85万元(冻结期限一年)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4770元,由无锡玉隆新材料有限公司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7-29 |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