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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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枣庄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枣庄佳龙陶瓷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供用气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枣庄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815元减半收取4907.5元,由原告枣庄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8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