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汉智能华旭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屏山县山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2021)川1529民初231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武汉智能华旭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4900元,退还武汉智能华旭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上诉人武汉智能华旭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640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07-06
发布日期 2021-07-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