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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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款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立即冻结被申请人***、***、***、南昌心悦电脑绣花有限公司、江西弘扬刺绣艺术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4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