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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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敦骏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法院 | 最高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5知初241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深圳敦骏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6900元,由深圳敦骏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共同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1-08-16 |
发布日期 | 2021-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