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
法院 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安徽省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2021)皖0711民初6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变更安徽省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2021)皖0711民初6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因吴松林死亡的各项损失283906.77元”为“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上诉人***、***、***因吴松林死亡的各项损失284292.3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2486元,减半收取6243元,由上诉人***、***、***负担2497元,被上诉人***负担374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148元,由上诉人***、***、***负担3098元,被上诉人***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7-21
发布日期 2021-08-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