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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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奥格梅森纺织有限公司 常州市豪芸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奥格梅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常州市豪芸贸易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58元,财产保全费2795元,公告费300元,合计7153元,由原告常州市豪芸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0-03-04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