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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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 吉林市彤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8,000,000.00元(开户行为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账号为221×××)。 冻结期限为壹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13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