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802执恢249号 常勇、朱宝志: 常勇与朱宝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1,937.36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1,937.36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常勇。至此,常勇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802民初673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日期 | 2021-0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