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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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2021)新40执80号之一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缴违法所得 |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21)新40执80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库尔班吾斯曼负有继续缴纳违法所得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如本院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依职权恢复执行。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08-03 |
| 发布日期 | 2021-08-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