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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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济南联世商贸有限公司 吉林省宏兴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企业借贷纠纷 |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吉林省宏兴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名下120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相同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申请人济南联世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某房产(济南某号)。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被申请人吉林省宏兴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