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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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顺天饭庄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467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0467元,由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8-05 |
| 发布日期 | 2021-08-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