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配合原告***、第三人***办理解除房屋抵押手续并将房屋过户到***、***名下;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400元,由原告***、第三人***各承担27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7-05 |
发布日期 | 2021-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