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市分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百色分行营业部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纠纷
法院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市分公司向原告***赔付保险金60402.87元。

上述应履行的款项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案件受理费1310元,减半收取655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市分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655元,被告履行本案义务时将655元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费,数额视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数额确定(收款单位:待结算财政款项—法院诉讼费专户,账号:60×××9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百色分行营业部)。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03-05
发布日期 2020-03-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