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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翁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翁源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0229执901号

江俊添:

关于你犯危险驾驶罪罚金一案,根据本院2021年3月23日作出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粤0229刑初57号刑事判决书,确定你应缴纳罚金3000元。

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你将罚金3000元汇入我院执行账户,现已缴纳给广东财产代收费专户。至此,(2021)粤0229刑初57号刑事判决书中确定你应缴纳的罚金义务已履行完毕,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

裁判日期 2021-06-03
发布日期 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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