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黔0622民初187号民事判决;

二、由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工程欠款8,320,716元及利息(利息以8,320,716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8年11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19年8月20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208元,鉴定费200,000元,合计30,0208元,由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0,7780元,由***负担92,42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4,981元,由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7,247元,由***负担27,73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16
发布日期 2021-08-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