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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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水韵西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瑞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江西瑞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互助水韵西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签订的《水电工程承包合同》; 二、被告互助水韵西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双倍返还原告江西瑞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保证金1600000元,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200元,公告费900元,由被告互助水韵西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6-03 |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