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淄博富伟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一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163323.8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321.00元,由申请人淄博富伟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3-17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