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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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正红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银川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 法院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重庆正红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960523.97元及利息;利息以960523.97元为基数,支付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履行日止的利息,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 二、被告银川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在欠付被告正红园林公司工程款范围内承担付款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4000元,原告***承担286元,由被告重庆正红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371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5-28 |
| 发布日期 | 2021-08-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