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夏建安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贺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宁夏建安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在贺兰县人民法院(2021)宁0122刑初31号刑事判决书中的赔偿款61055元,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631元,暂由申请人安某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7-06 |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夏建安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贺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宁夏建安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在贺兰县人民法院(2021)宁0122刑初31号刑事判决书中的赔偿款61055元,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631元,暂由申请人安某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7-06 |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