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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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乐路支行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04执1693号 潘某某,郭晓瑞: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潘某某与被执行人郭晓瑞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为:支付赔偿费1505元、案件受理费50元,本院依法强制执行。执行费50元,被执行人已交纳。申请执行人潘某某申请执行的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20)陕0104民初4000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2020)陕0104民初4000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19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