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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顺市平坝区西南盈利养殖有限公司
安顺市平坝区齐伯镇桃花湖村生姜种植专业合作社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2021)黔0403民初271号民事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西南盈利养殖有限公司与安顺市平坝区齐伯镇桃花湖村生姜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的《养殖场转包协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

驳回安顺市平坝区西南盈利养殖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安顺市平坝区西南盈利养殖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安顺市平坝区西南盈利养殖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6-29
发布日期 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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