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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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县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高县华盛纸业有限公司 云南明磊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高县人民法院(2017)川1525民初477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