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绍兴经略针纺有限公司 厦门东大福服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厦门东大福服饰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63162.59元(包括货款61663.59元、案件受理费674元、执行费825元)、逾期付款违约金(以61663.59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2月23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以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12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






